欧盟客户要求商品排放信息时,资料应能追溯到生产设施、制程及前驱物。可先确认商品和交易安排,再将工厂记录整理为可追查的计算与佐证。
适用时机
收到客户资料表、增加出口品项或继续正式期作业时,应先核对 CN 编码、原产地、工厂及进口方。CBAM 正式期自 2026 年 1 月 1 日开始,过渡期季度模板应重新对照正式期要求。
从全厂总量整理商品资料
能源账单可支持工厂用量,但还需确认生产了哪些商品、使用哪些前驱物,以及共用制程如何分摊。上游排放数据应对应工厂、期间和产品,不能只留下缺乏来源的排放系数。
适用范围、角色与重要日期
CBAM 涵盖特定水泥、钢铁、铝、肥料、电力和氢商品,应依适用 CN 编码和规则确认。50 吨门槛按欧盟进口人一历年适用商品的累计净重判断;电力和氢不适用此豁免。超过门槛时,全年适用进口都可能纳入义务,不只计算超过的部分。
2026 年进口商品的首次年度申报及缴交凭证期限为 2027 年 9 月 30 日,凭证销售自 2027 年 2 月开始。台湾供货商与欧盟授权申报人的资料交付日期,应另行协调。
采用实际排放值时,应确认独立查证者具备相应 CBAM 认可,且查证范围涵盖相关资料;采用预设值则须核对当期版本。商品内含排放与凭证数量并不相同,凭证计算还可能涉及免费配额调整及符合条件的已付碳价。商业成本分摊依交易约定处理。
建议资料准备步骤
- 以出口品项清单确认商品分类、年度、生产场址和欧盟端窗口。
- 沿制程收集产量、能源与前驱物资料,为各字段指定记录负责人。
- 核对单位、期间、系数与分摊,分别追踪上游缺件及待查证事项。
- 整理客户格式、计算版本与佐证索引,保留回覆和修正纪录。
初谈资料与可约定成果
准备商品说明及 CN 编码、原产地、交易量、制程图、产量、能源和前驱物纪录,以及客户要求。可讨论边界对照、资料缺口、计算检核与查证准备;正式申报及凭证操作由具资格和授权的责任方办理。
工作量会受商品种类、生产路径、工厂数量及上游资料可得性影响。顾问整理、第三方查证、平台与凭证成本应分项处理,并为客户补件与查证排程预留时间。
可讨论的支持事项
可按需求讨论法规动态追踪与差距分析、供应链排放数据表单、范围和分摊检查、申报数据整理、第三方查证准备,以及采购、业务和 ESG 人员培训。具体服务范围与责任应在需求确认后约定;正式申报和凭证操作由具备相应资格及授权的主体负责。
常见问题
出口量低于 50 吨是否就不用准备资料? 门槛按欧盟进口人全年相关商品的累计净重判断,可能包括其他供应商的商品,应与客户确认其角色和适用情况,并保留交易资料。
产品碳足迹报告能直接交付吗? 可重用部分活动数据,但必须重新核对 CBAM 的商品、边界和方法,不能把两种结果直接视为相同。
台湾供应商是否需要购买凭证? 法定购买和缴交由欧盟授权申报人承担;供应商是否分担成本,应依商业安排处理。
既有碳盘查查证机构可以承接吗? 应另行核实其 CBAM 认可资格及产业范围。具备 ISO 查证经验不代表自动符合 CBAM 资格。
官方资料
以上官方来源支持制度和适用范围;本文流程与交付内容为项目讨论建议,不能代替个案合规判断。
